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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对申请职称晋升人员的听课评价方案补充通知(一)

作者:时间:2020-06-15点击数:

根据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院人〔201939 ]中的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实施细则,督导室协同人事处做好下个年度申请职称晋升人员的推门听课的评价工作,现在“督导室通知【20201号”的基础上,现补充如下。

(一)听课评价原则

1.对申请职称晋升人员的推门听课评价次数不限于1次,评价结果以最低分计入受评者的档案。

2.本学期安排二天的听课评价活动(以下称“第一阶段听课评价”),共抽取12位老师。第一阶段听课评价优先抽取下学期无授课任务的所有教师,以及下学期可能无课的部分教师。

(二)第一阶段听课评价工作

1.评价时间:624日、630日,具体安排见下表1

2.受评人员:受评人员按表1的时间提前15分钟到行政楼207办公室,协助完成评价工作。受评人员前来应提供录频资料、教案续页(电子版)、教案首页(纸质版)、PPT(电子版)、教材(纸质版)、教师手册(纸质版)、授课进程表(纸质版)、课程标准(纸质版)。并注意以下二点:

1)以上资料携带不全者、教案或教学进程表不符合规范者、未能按本通知按时到场者,督导室将不安排本年度的评价。

2)教案首页中的教学目标应有三维度的目标(知识、能力、素质或思政目标);教案续页中的教学设想体现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等;教学进程表应明确标明实训课内容与节数,教学进程表中实训课的节数与课程标准的建议大体一致。

3.评价标准:听课评价标准,见附件12。取评价专家的平均值(以四舍五入取值,不保留小数)。

4.评价专家:评价专家设三位,高级职称的校外专家和本校退休专家组成;当以上评价专家因病事假未能及时到场评价时,由督导室王珊珊接替评价工作。

5.工作人员:王珊珊负责统分、汇总以及评价仲裁。

1 申请职称晋升人员的听课评价工作安排

序号

申报部门

姓名

申报职称

时间

1

管理系

黄秋莲

教授

624

8.30-9:10

2

基础部

副教授

624

9:20-10:00

3

基础部

史河秀

副教授

624

10:10-10:50

4

护理系

方凤贞

讲师

624

11:00-11:40

5

基础部

林洪杉

讲师

624

14:30-15:10

6

医学技术系

陈念文

讲师

624

15:20-16:00

7

医学技术系

翁绳和

教授

630

8.30-9:10

8

管理系

庄海林

教授

630

9:20-10:00

9

基础部

讲师

630

10:10-10:50

10

护理系

杨燕清

讲师

630

11:00-11:40

11

临床医学系

林丹丹

讲师

630

14:30-15:10

12

临床医学系

朱晓蕙

讲师

630

15: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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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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