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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校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

发布人:宣传部     时间:2024-09-06   浏览次数:

根据双高校建设方案安排,经评审,确定医学院(弘扬红医精神,践行医者仁心——以“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打造“三全育人”工作体系)为校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培育建设单位。

培育建设时间1年,医学院党委要加强党对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福建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标准(试行)》,统筹推进“十大育人”体系建设,一体化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从“点、线、面、体”四个维度构建“三全十育人”工作格局。

宣传部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