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星级团支部创建
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贯彻学习《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认真落实从严治团要求,落实《共青团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9年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团闽委组〔2019〕11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团的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9年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周期
2019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
二、参与对象
全院在校团支部
三、有关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团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三个在哪里”,扎实开展创建星级团支部和评定星级团员工作,实现对团的基层建设的星级评价。创建星级团支部情况将纳入2019年11月-12月全省“智慧团建”推广运用情况通报。
2.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团组织要具体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星级团支部创建和星级团员评定,将作为团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创建星级团支部活动组织不力的团组织,责令限期整改;将未达标团支部列为整理整顿团支部。
3.强化结果运用。星级团支部创建和星级团员评定结果将作为2019年度省级评先评优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原则上给予星级以上团支部优先支持,各级团组织要参照用好星级团支部创建和星级团员评定结果。
4.各系团总支认真做好 “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和基层规范化建设案例征集活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按照附件要求,2019年11月10日前,每单位推荐两篇征文和一个案例报送到校团委邮箱3537872168@qq.com,同时报送一份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