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隶属学院:
为做好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的通知(闽卫院教〔2023〕18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结合教学资源实际如教室容量、实验实训设备工位数等保障正常教学有关因素,组织各专业带头人开展论证,提出合理的转专业限额,并填写附件2,于2025年11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2(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曾肇硕 联系电话:22869957(内线1307)
附件:
1、关于修订印发《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的通知(闽卫院教〔2023〕18号)
2、2025年各专业录取分数及转入专业限额
3、2025级各班人数
教务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