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修订2017级专业教学计划时请注意第一、二学期的课程衔接,第一和二学期课程均已安排,只能修订第三至六学期,如第一二学期需要修订,建议从2018级起开始。另所修订部分请提供修订说明,不要漏登记。所有修订的17级专业教学计划及制定的18级专业教学计划(含电子及纸质)请分管教学副主任审核并签字盖印后于2018年4月15日前交教务处(原上交时间为4月3日,至今只收到两个系)。
附:1、
教109关于制订高职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意见.doc
2、
2017级口腔专业教学计划修订说明表(举例说明).doc
3、
2017级三年制口腔医学专业教学计划(举例说明).doc
4、
附件:17眼视光(模板).doc
教务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