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拟对招标宣传片拍摄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招标宣传片拍摄项目
2.招标编号:后勤招2018018号
3.采购最高控制价:5万元,超过该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应以包括货物(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脚本(解说词不少于2000字)、拍摄、编辑、配音、配乐、合成、包装、投放、刻盘(100盘,含纸套设计制作)等保险、税金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拍摄技术包含运用航拍器、轨道、摇臂等调度大场景大景别的设备。中标后供应商报价为合同总价,不受市场价格因素影响,不因工程量误差及政策性调整等所有原因而调整,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其风险。
4. 询价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招生宣传片 |
目的: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宣介学院招生政策,提高宣传有效性。
要求:
一、可放在学院校园网上滚动播放,分4个短片,每个短片3分钟左右。
二、内容:
短片一:学院概况、校园风光、硬件设施、软件设施
短片二:高职单招招生政策、历年招生录取情况。
短片三:高考招生政策、招生省份、招生专业、历年分数线、录取报到情况。
短片四:专业简介、就业情况、文体活动。
三、为方便在不同环境播放,要求提供两个不同清晰度的成片,可直接微信播放,可放在百度网盘下载播放。
四、售后服务:成品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宣传片中的信息如有更新,中标人须按甲方要求配合修改。
五、验收标准:1.素材的运用到位。 2.修改内容严格按照我方进行修改。 3.字体工整明晰,字幕与语音对上,背景音无杂乱。 4.片长达要求时间。 5.提供标清版(mpg)视频格式数据一份。 6.视频整体无乱码,无错版 。
7.配音要求播音员具有普通话一级甲等证书。
六、交付时间:在2018年7月1日之前完成宣传片制作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七、该项目宣传片的所有权、冠名权归采购方所有,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宣传片所有的文字、图像、工作中收集的各类资料、采购人提供的素材、相片等及投标单位据此所做的视频及最终成品、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3日前,中标人须支付履约保证金2500元人民币。在签订合同后,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中标人提供返还履约保证金的函及收据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电视专题制作资质或具有广告经营范围。
6.询价响应文件应包含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复印件、开户行复印件;
(2)《报价一览表》;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授权代表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文件需在密封口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7.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8.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起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19日16:3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于2018年6月19日16:30前将报名材料传至邮箱:904190152@qq.com,邮件主题须注明“招生宣传片询价采购报名”,报名材料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负责此业务的投标代表及联系电话。
9.付款方式:
宣传片制作完成,并通过采购人认可,刻盘交付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全额发票,采购人通过银行转帐支付付清全款。
10.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09:00—10:0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10:0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07
注:响应文件可以现场提交也可以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只接受邮政和顺丰),快递投标文件的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询价响应文件的审查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询价小组将首先对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了解其与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如果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未通过初审,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2)学院询价小组在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报价一览表》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列,其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一致则在纪检工作人员监督下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以上投标人若不足叁家,则本次招标流标。
12.询价结果公示:
询价结果将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wx.com.cn/)公示三个工作日,请各供应商自行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13.质疑或投诉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4.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彭老师
联系电话:2286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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