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和《2023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方案》等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并经学校研究决定,确定李馨、阚彤2位同志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姓名  | 
   成绩(按公告比例折算)  | 
   排名  | 
   考核、 体检  | 
  
  
   笔试(40%)  | 
   面试(60%)  | 
   综合成绩  | 
  
  
   05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教师  | 
   李馨  | 
   26.08    | 
   55.08  | 
   81.16  | 
   1  | 
   合格  | 
  
  
   19  | 
   眼视光技术教师  | 
   阚彤  | 
   27.76  | 
   54.60  | 
   82.36  | 
   1  | 
   合格  | 
  
 
备注:两位同志因怀孕延迟。该方案其他拟聘人员已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7日。
如有异议,请与省教育厅人事处、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或纪委办公室联系。
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  
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091359
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532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91—22869920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591-22869962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