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明湖之声”
广播站规章制度
一、播音制度
(一)播音时间:周一至周五及周日晚间。具体的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调整。
(二)播音员、主持人必须坚持上岗,不得无故离开播音室,不得在直播间喧哗,不得擅自播发任何影响学校形象的稿件,播音时要保持安静,禁止嬉闹、喧哗。
(三)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须提前请假,无故两次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音播采取采编播一体化,播音员根据节目安排自行提前采稿,播音员的播音态度必须端正,及时发现错误并改正。禁止播放不健康稿件或歌曲,稿件或通知有语病的,拒绝播出。不得向广播站电脑系统插入U盘。若要播放音乐,使用在线搜索播放。
(五)待播稿件必须经过站长的统一审阅方可播出,稿件须符合以下几个标准:
①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及各项政策,以正面宣传为主。
②符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总体思想思路。
③能够对丰富同学生活以及学习,提高审美品味起到积极作用。
(六)提前预览、修改并熟读稿件。提前20分钟到播音室,做好播音的准备工作,播音员可根据各节目需要自主设计、创新节目的开场白和结束语。
(七)其他要求
(1)各成员应及时联系,提出存在问题,总结、积累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2)站长须经常与学校各部门联系,及时获取信息,集中成员布置各项工作。
二、广播站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一)爱护站内物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正确使用广播器材,播音时如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告知技术部并立即排除故障。播音结束后关掉话筒开关,将稿件等收拾工整,放在指定的地方,并将设备归放原处。及时整理器材。
(二)广播室内严禁明火、堆放个人物品,严禁私自改装电路,存放易燃易爆品,擅自改变机器工作状态。
(三)当日工作结束后应检查一切电源是否关好,设备归放原处。
(四)保持广播站内的清洁,爱护公物,定时清点物品,如有损坏及时上报。
(五)不得随意带非广播站人员出入广播站。广播站钥匙归一人保管,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三、广播站成员管理办法
(一)广播站全体工作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管理章程执行,如有违规行为,将由学校给予相应处罚。
(二)播音员应该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原则上避免请假,如确有必要,应及时向站长请假,并要做好当天栏目的交接工作,避免一人请假,栏目停播的重大事故。如造成此类事故,则计该播音员缺岗一次。一学期,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三次。
(三) 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一学期中,凡无故不来播音者,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予以解聘。
(四)广播站设施归学校所有,广播站人员只有使用权,任何需要处置财产的行为都必须经学校同意,广播站人员要爱护站内的所有设备,设备操作要规范,损坏公物要赔偿。站内播音时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五)广播站编播人员需规范日常用语,待人要热情有礼,举止端庄,服饰合宜,树立良好的播音主持人形象,以良好的精神风貌面向全校师生。
(六)广播站全体人员要自觉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站内各项工作要不断创新,力求高质量,高品位,力求贴近广大师生,同时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